澳世遺旅遊推動和拉動因素不足的分析


發佈日期: 13/01/2016
本文作者: 簡萬寧

 

一、澳門世界文化遺產旅遊的回顧和評估

    “澳門歷史城區”於二○○五年七月十五日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足見澳門作為世界旅遊目的地已經擁有可依託的世界級的文化遺產旅遊資源(吸引物Attraction),其價値是大衆旅遊資源和一般文化遺產旅遊資源無法比擬的,具有強大的引客和發掘文化遺產旅遊市場的潛力。然而,在“申遺成功”十周年之際,回顧和評估這十年來澳門世界文化遺產旅遊的過去和現狀。無容否認,申遺成功的喜悅曾給全城帶來一時的衝動和興奮,但這種衝動和興奮卻是短暫的,不久就慢慢冷卻下來。

    十年來,雖然一些旅行社在設計旅遊行程時皆含有世遺景點的內容,但是這些行程還不能以“遺產旅遊”稱之,因為世遺景點的數量在整個行程安排裡僅是次要、配搭和附帶的角色,遺產旅遊學稱之為“被動型的遺產旅遊”,而非“主動型的遺產旅遊”。此外,雖然有些學術性、文化性質的社團,以及個別旅行社有安排與會者和遊客進行純世遺的主動型遺產旅遊,但其影響力和普及程度仍然不高,市場的佔有份額也微乎其微,很難與含博彩和購物內容的大衆化旅遊匹敵。

    筆者認為,“申遺”成功至今的十年裡,澳門世界遺產旅遊資源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其價値沒有被挖掘出來,引客效應沒有發揮到位,世界遺產旅遊的市場佔有率強差人意,成為眞正的世界遺產旅遊目的地差距乃大。

 

二、與世界文化遺產旅遊相關的概念與旅遊形式

    根據旅遊學理論,旅遊市場由旅遊客源地市場和旅遊目的地市場組成,這兩塊市場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如圖表所示:

    把此理論應用到世界文化遺產旅遊,同理,世界文化遺產旅遊市場也是由旅遊客源地市場和旅遊目的地市場組成。同時,根據不同標準,可把“旅遊”作不同的分類。從狹義層面,可根據不同標準,把“遺產旅遊”這一形式的“旅遊”作更細種類的劃分。具體分類和相應的概念如下:

    遺產旅遊,是指以文化遺產、自然遺產、雙重遺產、文化景觀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旅遊吸引物的旅遊形式。

    文化遺產旅遊,是指僅以文化遺產(如建築物群、文物、遺址、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旅遊吸引物的旅遊形式。

    世界遺產旅遊,是指以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遺產、自然遺產、雙重遺產、文化景觀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等世界級的遺產作為旅遊吸引物的旅遊形式。

    世界文化遺產旅遊,是指以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旅遊吸引物的旅遊形式。

    從上面的分類可知,遺產旅遊可作廣義和狹義之分。澳門的遺產旅遊主要是狹義的遺產旅遊,即僅有文化遺產旅遊(包括物質形態和非物質形態的文化遺產旅遊),沒有自然遺產旅遊(目前澳門仍沒有建立自然遺產名錄)。

    

三、澳門世界文化遺產旅遊推動和拉動因素不足的原因分析

    根據旅遊學和遺產旅遊學的理論,影響世界遺產旅遊市場的主要因素,可概括為兩大因素(factor):推動因素(push factor)和拉動因素(pull factor),每一大因素裡有七個子因素構成。若每一子因素都能滿足世界遺產旅遊的要求,且各子因素之間能形成協調關係,並共同發揮作用。那麼,世界遺產旅遊市場就能形成,世界遺產旅遊(產品)就能成功推出,有賣點。借此理論,可根據下面圖表所示來探討和分析影響澳門世界文化遺產的因素。標有“★”號的子因素,說明澳門在該方面存在問題,亟待改善。筆者將逐一分析每個因素,並提出個人的一些建議:

    (一)推動因素(pull factor)方面(從客源地市場和客源地的角度)

    1.經濟因素

    指有足夠的實際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全球旅遊市場不斷開放和自由化,團費趨向低廉,尤其是港澳入境遊團費更是低到令人難以置信,甚至出現“零團費”或“負團費”的怪狀。因此,能承擔得起團費的人士應該為數不少,乃至,多加500至1,000元參加主動型的世遺遊應不是問題。

    2.社會因素

    隨着收入的增多以及擁有固定的法定休假日,為進行旅遊提供可自由支付的金錢和時間;加上,人們觀念的轉變,視旅遊為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例如“為了休閒而工作”的現代觀念漸漸取代“為了工作而休閒”的傳統觀念,為進行世界遺產旅遊奠定了良好的觀念基礎。同時,澳門作為一個具國際知名度的旅遊城市,社會安定,治安環境良好,沒有任何過激且危害到遊客生命財產安全的政治事件和社會事件,應該說,是一個非常安全的旅遊目的地。旅遊客源地的官方沒有限制反而鼓勵國民(居民)到澳門旅遊,經營者也熱衷推銷澳門遊,遊客也喜歡到澳門旅遊。

    3.人口因素

    現代家庭規模逐漸變小,家庭人口變小,因而可用於支配旅遊的金錢份額相應增加,旅遊團費問題應沒有甚麼懸念。

    4.技術因素

    科技的不斷進步和發展,輔助旅遊的交通工具種類不斷增加以及設施更加舒適,速度提高,縮短旅途時間,前往的目的地距離更遠,因而國際化的旅遊變為現實,漸漸普及。目前而言,內地各省市到澳門的陸路和空路的交通基本上能滿足遊客的需求和選擇,尤其是高鐵的開通營運,使內地居民到澳門旅遊更加便捷。澳門國際機場開通的國際航線和班次也在不斷增加和改善。但有改進和完善的空間,建議如下:

    (1)盡快開通澳門至印度等重要客源國的直飛航班。理由:近年,印度到澳門旅遊的人次不斷增加,且具有一定的消費能力,希望能從中挖掘出一部分對澳門世界遺產旅遊感興趣的遊客,以補充和擴大澳門目前世界遺產遊客的不足困境。

    (2)在時機成熟時,逐步開通美洲、歐洲、非洲等國家的直飛航班。招徠歐美發達國家的世界遺產旅遊遊客。理由:歐美國家的世界遺產旅遊市場開發較早,且市場日趨成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擁有一定數量的世界遺產旅遊遊客,是較具發掘潛力的遺產旅遊客源地。

    5.政治因素

    澳門特區因中國經濟的崛起、因中國在國際社會的政治影響力擴大而受惠,加上澳門特區在國家的“十一 · 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中被定位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澳門又擁有“澳門歷史城區”世界級的文化遺產資源,是最具吸引力的世界遺產旅遊目的地,因此是國際遺產遊客不可多得的世界遺產目的地。到澳門旅遊不僅可親眼目睹四百多年中西交融的歷史足跡,還可以體驗到中葡居民的生活風貌,更可了解到澳門回歸後實踐“一國兩制”的成功例子。

    6.客源地旅遊經營者因素★

    由於純世界遺產旅遊的文化品位較高、遊客質素較高,因而其服務質量要求會高於其他類型的旅遊。主要表現在如下兩方面:

    其一,世界遺產遊客希望獲得更多、更具眞實性的澳門文化遺產的知識和歷史資訊;

    其二,世界文化遺產旅遊行程單一,不能推自費,不能安排購物,不具挑戰性,因此純粹從經濟利益出發,客源地的旅行社不很樂意推廣此類旅遊產品。加上純世界遺產旅遊的收費比普通觀光旅遊高,很難以低價吸引旅遊消費者。

    7. 遊客因素★

    基於目前大部分遊客的旅遊動機和需求主要以觀光和休閒為主,在“到此一遊”的心態影響下,旅遊的需求相當顯見,主要是為了塡補未曾到過某地和未曾見過某東西的空白以為滿足,不願也不想深入了解異邦的文化。在沒有旅遊經歷以及消費心態不端正的左右下,報名參加旅遊團主要關注的因素是團費,傾向於低團費,不很注重行程的實質內容,更遑論其文化內涵。

    根據外國遺產旅遊學專家戴倫·J·蒂莫西和斯蒂芬·W·博伊德對遺產遊客旅遊特徵的硏究結論顯示,遺產遊客存在如下特徵:

    (1)遺產遊客學歷較高,80%為大專以上的學歷;(2)文學愛好者喜歡遺產旅遊;(3)高收入者願意進行遺產旅遊;(4)女性較男性更喜歡遺產;(5)不同類型的遺產吸引着不同年齡段的遊客,家庭喜歡城堡旅遊;(6)遺產旅遊具有群體性,家庭遊客是最大的群體,第二大群體則是學生團隊;(7)遺產遊客具有重複旅遊特徵;(8)遺產旅遊的季節性不強;(9)遺產旅遊的需求在於獲取知識、補償心情、懷舊等。

    相信,西方遺產旅遊專家的硏究結論對政府和業界可起到啟示的作用,因此在向外推銷澳門世界文化遺產產品和挖掘世界文化遺產旅遊市場時應把精力放在一定的目標群體身上,有目的地招徠。

    (二)拉動因素(push factor)方面(從旅遊目的地市場和旅遊目的地角度因素)

    1.空間距離因素

    由於交通工具不斷現代化,越來越先進,到澳門旅遊的空間距離觀念不應成為阻礙世界文化遺產旅遊的因素。

    2.旅遊吸引物的魅力★

    澳門擁有世界級的文化遺產“澳門歷史城區”,其歷史、建築藝術和科學的突出普世價値庸毋置疑。但如何活化這些靜態的世界遺產實物(資源),使它們動態化(最近政府在世遺景點舉辦的光影節就是動態化的實例),以更富有吸引力和趣味性,使它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値轉變為旅遊價値和經濟價値(當然不能過分追求商業價値),該它能服務於澳門的旅遊業和澳門的經濟。為此,筆者有如下幾點建議:

    (1)增加對世遺景點實物多樣化、多語種的解說形式;(2)在世遺景點周邊配以澳門民間節慶,以及表演以活躍氣氛,增加場面的熱鬧度;(3)在確保世遺實物眞實性和完整性的基礎上,美化世遺景點周邊環境,以吸引世遺遊客停留;(4)安排一些能讓遊客參與其中的活動,以提升遺產遊客的遺產旅遊體驗。

    3.文化因素

    澳門是中西文化交融、共存、華洋雜居的地方,擁有400多年的中西文化的積澱,也是多種宗敎共存的宗敎聖地,國際遊客在澳門容易找到與他們同源、同種的文化和宗敎淵源。加上,澳門居民的包容和熱情善待外來人的性格,遊客到澳門旅遊有賓至如歸之感。

    4.出遊成本

    遺產遊客一般都是高收入的一族,對出遊成本不是他們主要考慮的因素。

    5.旅遊目的地政府支持因素★

    澳門因申遺成功而提升世界知名度和擴大國際影響力。自然地,特區政府以及行政主管部門因此而獲得亮麗的政績。但掌聲悠然在耳之際,卻迎來敎科文組織的兩起耳光,此耳光不全是壞事,可見的效果是,它敲醒了澳門政府和社會,使我們能充分認識到保護世界文化遺產工作存在嚴重的缺失。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在冷靜反思和全面檢討的同時,着手採取措施,亡羊補牢。

    事件中可以看出澳門政府和社會不僅在世界遺產資源的保護、規劃和利用,以及世界遺產旅遊管理方面缺乏專業知識和科學的認知。以推廣世界遺產旅遊為例,至今為止,看不出有可喜的成效。原因是政府對遺產旅遊認識不足,因而在決策和管理上沒有針對性的制訂度身訂造的方案,而是生搬硬套普通觀光旅遊的決策和管理模式,成效不彰是意料中事。

    政府應充分認識到文化遺產旅遊,尤其是世界文化遺產旅遊有別於普通觀光旅遊,要使澳門世界文化遺產旅遊卓見成效,必須科學地認識和把握世界遺產旅遊(產品)的特徵、世界遺產資源的特殊性、遺產遊客的動機與需求、世界遺產導遊的資質要求、遺產旅遊服務的高質量和重文化成份等特點,因此制訂政策必須有的放矢、對症下藥,不能照搬、硬套。

    以文化遺產導遊為例,文化遺產旅遊尤其是世界文化遺產旅遊對導遊資質要求甚高,否則,難於信任文化遺產導遊服務。從專業角度和滿足遺產遊客的期待角度出發,遺產導遊不僅應擁有導遊工作證,還應接受文化遺產導遊或世界遺產導賞等專業課程的培訓,並須通過考試,獲得資格證書,才能名正言順、名副其實地從事文化遺產導遊服務。

    然而,從目前看來,政府在文化遺產導遊資格方面看不到有甚麼舉措。可想而知,即使有得天獨厚的世遺旅遊資源,也無法把它深藏的突出普世價値,以及鮮為人知的歷史故事和傳奇生動、完整和眞實傳遞給遺產旅遊遊客。要知道,世界遺產導遊始終走在宣傳和推廣澳門的第一線,遊客獲得澳門的好與壞、正面與負面的第一手資訊自然來自導遊,同時他們在導賞實務中發揮着保護澳門世界遺產資源的作用。

    値得一提的是,在提升澳門導遊資質和培訓文化遺產導遊資格方面高等敎育機構走得比政府快。澳門旅遊學院就是實例,為配合“澳門歷史城區”世界文化遺產的宣傳、推廣和敎育的順利進行,前瞻性地舉辦截至二○一五年底止共20期的“澳門文化遺產導遊課程”和聯合國敎科文組織認可的“文化遺產導賞員課程”,學成畢業並獲得前者證書的學員有數百名,同時獲得前者和後者證書且平均成績在70以上的學員共約117名。這些學員當中,部分為在職導遊,部分是從事其他職業的人士。

    這些人士之所以能在百忙中擠出僅有不多的空餘時間堅持兼職修讀文化導遊課程,主要出自對澳門世界文化遺產的酷愛,對澳門世界遺產旅遊市場以及作為一名高層次的文化遺產導遊的美好憧憬和良好願望,希望學成後能投身於文化品位較高的文化遺產導遊服務行業,走在最前線,為宣傳和推廣澳門世界文化遺產做些有意義的工作。但現實並非如此,澳門世界遺產旅遊市場始終提振不起、推而不動,遊客量微乎其微,純“世遺遊”接團量自然不言而喩,導致開工嚴重不足,部分人士不得不改變初衷,另謀高就,或者為了生計不得不回流重操舊業——普通觀光購物團。現實是,部分旅遊業經營者還不很重視世遺遊,安排導遊提供文化遺產遊不注重導遊資格,而是關注哪位導遊開價低,因而造成專注世界文化遺產遊的導遊開工不足,沒人肯出高價聘他們擔任世界文化遺產導遊工作。可見的是,在商業味甚濃的營商環境底下,人的學識價値和技能價値往往被扭曲,薪酬未能與學識和技能直接掛鈎的怪現象。

    為扭轉世遺遊乏人問津的困局,政府應有所作為,採取相應的措施扶持文化遺產導遊,讓他們能看到宣傳和推廣世界遺產工作的前景,願意留守工作崗位。對此,筆者有幾點建議:

    (1)以官方文件形式確認旅遊學院發出的澳門文化遺產導遊資格以及敎科文組織認可的世界文化遺產導賞員資格,賦予其工作資格的效力,可以製作類同於導遊工作證式樣或者在現有導遊工作證上面附加澳門文化遺產導遊或者敎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導賞員資格的特別標誌,以便識別。

    (2)透過立法規定,凡旅行社、各社團安排世界遺產旅遊行程應聘用具有文化遺產導遊資格或者持有官方發出的文化遺產導遊工作證人士提供導遊服務;同時規定服務費不得低於普通觀光導遊。

    6.旅遊目的地的社會和政治的穩定性

    澳門社會治安良好、政局穩定,給世界遺產旅遊遊客提供了良好的旅遊軟環境,例如至今為止,澳門已與118個國家和地區簽定互免簽證雙邊協定,使通關更加便利。

    7. 旅遊目的地旅遊經營者和導遊因素★

    對於促銷和經營遺產旅遊產品,旅遊目的地旅遊接待社除了具有與客源地組團社相同的因素外,始終堅持傳統大衆旅遊的經營理念和策略,對世界遺產旅遊這一新興的旅遊產品缺乏前瞻和科學的認識。雖然偶爾也有應遊客的要求而設計“遺產旅遊”行程,但始終無法擺脫傳統觀光旅遊產品的陰影,設計的遺產旅遊產品沒甚麼新意,對於遺產旅遊的導遊服務質量也不很重視,以“價低者得”之標準聘請導遊,根本不理會被聘請的導遊是否具備遺產導遊資格,如此文化遺產導遊服務必打折扣,亦與文化遺產遊客的期待存在落差。

    從實惠角度出發,相當部分的導遊亦不願意接“世遺遊”遊客,不僅因為此項服務要求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歷史知識以及高品位的講解之外,其收入不具吸引力。原由有三:其一是旅行社把文化遺產導遊等同普通觀光導遊用,接團費沒有多大的差距;其二是沒有附加項目,賺不到額外收益;其三是工作相對辛苦,“世遺遊”行程以步行為主,從媽閣步行到大三巴牌坊或百鴿巢公園或松山燈塔,在炎熱的夏日下,其辛苦程度可想而知。

    

四、結束語

    最近,政府在旅遊政策和具體措施方面做了一些調整,開始注重文化旅遊,創新多元旅遊產品,優化客源結構。對此,樂見其成。要強化澳門世界文化遺產旅遊,“澳門歷史城區”無疑是可依託的現成的最佳的世遺旅遊資源。因此必須以此為切入點,作好世遺遊這篇文章,打造澳門旅遊的品牌產品,突出自己的特色。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沒有“澳門歷史城區”的支撑,終難實現。

 

    簡萬寧(澳門特區政府旅遊發展委員會委員、澳門文化遺產導遊協會主席)